現代快報5月27日南通電(通訊員 施戈 記者 嚴君臣)有著16年駕齡的老司機與準駕車型不符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卻因駕照規定的準駕車型和所駕車輛不符,而被如東民警當場查獲。5月27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相關規定,這名司機駕照被記12分并處罰款。
據介紹,5月20日10時45分,駕駛人李某華駕駛蘇F牌照中型欄板貨車行駛時到靖雙線2公里300米處,被如東交警攔下檢查,發現車輛未按照規定放置保險標志。經過現場詢問,該車輛未按照規定投保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民警依法將車輛扣留之后,在檢查李某華的駕駛證、行駛證時,發現李某華的準駕車型竟是B1,民警告知李某華其行為屬于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假車型不相符合的非營運汽車。
這位有著十六年駕齡的“老司機”一頭霧水:怎么自己有B證卻不能駕駛大型貨車了,難道自己的駕駛證是假的嗎?民警告知李某華,持B1證的準駕車型為中型客車以及C1證、M證的車型與準駕車型不符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而駕駛大型貨車則需要有B2證,雖都為B證,但準假車型卻完全不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民警告知李某華,如果駕駛人“跨級”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那就是“與準駕車型不符”與準駕車型不符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屬于違法行為。如果駕駛人拿不準某些車自己是否能開的時候,可以對照駕駛證上的準駕車型代號規定,或者看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就行。
據介紹,李某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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