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買車時,車行并沒有說明是事故車,直到我買到手,開了一個星期后才發現是事故車,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12月19日,提起自己買車一事咸陽的楊先生很是無奈。而涉事車行卻表示,四梁八柱完好不算事故車。
購車者
“當時買車提出過疑問,對方說不會有事”
12月19日上午,楊先生說,他今年11月在咸陽西蘭路附近一家二手車行看車,看中了一款二手別克君威,車輛的版型和車況他都很滿意,老板當時提出車輛3萬元,經過討價還價,最終以2.7萬成交,他便支付了2000元定金。
楊先生說,11月23日他交清了全款,后辦理了過戶手續提到了車,他把開回家后,大約一個禮拜左右,在去洗車時經內行人提醒,無意間發現了車輛的前蓋哪能買到事故車,臂柱有損傷痕跡,再仔細檢查發現安全氣囊和安全帶也存在問題。“我當時心就涼了半截,買到了事故車你說氣人不,開上路太不安全了。”
事后,楊先生便找到了車行老板提出了退車,但對方告訴他,可以換輛別的車,但楊先生并不愿意,雙方沒有談妥。楊先生說,當時買車他還提出過相關疑問哪能買到事故車,對方說不會有事,他認為車行明知是事故車,在隱瞞事實的情況買給他,涉嫌欺詐消費者。
車行
可以申請鑒定走法律途徑解決
12月19日中午,華商報記者和楊先生一同來到了涉事車行,這家車行有一間很小的門面,招牌寫著趙荊二手車行,走進店里能看到墻上寫著誠信為本,杜絕售賣泡水車、火燒車以及事故車的字眼。
楊先生提出退車后,老板直接反問:“當時是不是你看好的?”楊先生說:“我當時并不知道是事故車”。老板卻表示,當時價格給你優惠了,車漆也一并處理,車輛四梁八柱沒有出現切割就不算事故車。老板表示,退車就得折價,包括車輛折舊,緊接著他又改口稱,你走鑒定吧,走司法程序。
當日下午,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楊先生來到了秦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表示,車行所屬地方已歸屬渭城區管轄,建議向渭城區市場部門反映,楊先生表示,他會盡快向渭城區市場管理部門反映情況,如有必要,他也打算走鑒定。
律師說法:
具體需要對車輛鑒定判定具體責任
車行如明知是事故車而隱瞞屬于消費欺詐
對于此事,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事故車一般是指存在結構性損傷的車輛。事故車的界定,有國家標準,具體在國標中有規定。判定是否為事故車,通常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如果車輛損壞的是能更換的零件(例如前保險杠損壞、大燈損壞、前翼子板損壞等),是小事故,這樣的車輛不是俗話所說的事故車。另一種情況,如果車輛損壞的是不能更換的地方(例如縱梁、底大邊、ABC柱等),只能通過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復,這樣的車輛就是事故車。
趙良善表示,如果二手車行與楊先生就該車輛是否為事故產生爭執,各執一詞,那么雙方完全可以共同委托一家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予以鑒定,以鑒定結論為準。如經鑒定,該車輛為事故車哪能買到事故車,而且二手車行事先明知該車輛是事故車,仍隱瞞事實真相,將該車輛以非事故車價格出售,那么二手車行的行為屬于消費欺詐:如經鑒定,該車輛為事故車,但是二手車行事先也不知道該車輛是事故車,主觀上無隱瞞的故意,那么二手車行的行為不屬于消費欺詐,但是,二手車行有責任退還該車輛。
趙良善建議,二手車行盡量與楊先生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楊先生可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消費者協會反映,由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消費者協會調處。當然,楊先生亦可直接訴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
華商報記者 陳永輝 編輯 牛佩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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